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签定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11-11-24浏览:266设置

1123日下午,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校领导罗萤、黄汉升、凌启淡,中科院福建物构所领导洪茂椿、曹荣、兰国政、黄艺东,以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中科院福建物构所副所长曹荣、黄艺东,我校副校长凌启淡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福建物构所所长洪茂椿对我校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重点介绍了物构所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重点工作和发展规划。他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协同创新,就是要求各个创新主体之间加强合作。物构所与师大长期以来关系密切,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双方能够整合、集成优势资源,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实现共赢。

校党委罗萤书记表示,物构所在管理体制创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值得我校认真学习和借鉴。在国家大力倡导协同创新的背景下,高校必须走出象牙塔,主动融入社会,大力推进校所、校企、校地、校校以及国际合作等五种协同创新的方式,共同探索组织架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

根据合作协议,校所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合作交流、协同创新机制,联合培养硕/博士研究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互聘专家等,通过逐步深化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努力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校一行还观看了物构所电视专题片和展板,参观了磁性能实验室、开放仪器实验室、性能测试室等实验场所。

据悉,中国科学院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在2010 年正式决定共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研究院将建设覆盖福建省乃至海西区域的网络型研发体系,下属研究机构将从现在的1个物构所扩展到福建物构所、海西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海西先进制造与集成研究所、海西动力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

 

(学校办公室  谢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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